(评论员 旷晓茜)“queen 文”郑钦文、“洪荒少女”傅园慧、“显眼包”吴艳妮,爱收集小乌龟的全红婵,呆萌搞笑的“大蟒”许昕……不知从何时开始,“人设”风潮悄然刮入体育圈,人设成为了每个运动明星身上最显著的标签。常规认知中,国家的运动员是日日刻苦训练的健将。他们向世人展示的,只有在赛场上的拼搏,为国争光画面。但如今,当他们在赛场外,当自己真实的、性格方面的特点被大家看见时,反倒吸引了更多的流量与关注。有人抨击这种现象,认为体育明星立人设吸引来的是大量的“人迷”和“饭圈粉”,对体育明星本人的性格、爱好、穿搭的讨论变多了,倾轧了对竞技性的关注。有人对这种现象忧心忡忡,认为它正在让体育圈饭圈化,不利于体育事业发展,应当反对这种现象。
体育明星立人设现象真的应该被否定吗?从促进国家体育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我认为不然。
首先,对运动员竞技性关注的适当减少并非坏处。我们今天歌颂冠军,本质上我们在讴歌其所展现出来的“更高、更快、更强”、坚持不懈、奋勇拼搏的体育精神,而非“冠军”这一名次。体育竞技中,胜败乃兵家常事。当我们过分关注运动员的竞技成绩,就容易产生“造神”“毁神”现象,这种现象本质上是对运动员的一种物化。2004年雅典奥运会,刘翔一鸣惊人,打破纪录,夺得110米栏冠军。在这之后,刘翔成了“亚洲飞人”,黄种人代表,被奉为“神”。而后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刘翔因伤退场,“诈伤”“骗子”“刘降”“懦夫”……谩骂铺天盖地接踵而至,刘翔被拉下神坛,成了罪人。当运动员拿了冠军,人们称颂他,当他没达到预期成绩,人们诋毁他。这种现象背后,运动员已被物化为“拿牌”工具,运动员个人的努力、付出、拼搏,以及他所展现出的体育精神不再有价值。同样的事件至今仍在上演,巴黎奥运会夺冠种子选手王楚钦爆冷出局,于是“三十二强”“太子爷”的质疑与嘲讽纷至沓来。竞技成绩对于运动员固然重要,然而绝不能成为衡量一个运动员的唯一标准。运动员不仅仅是竞技选手,更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不以胜负论英雄,尊重每一位选手的付出,这才是我们对为国争光的运动员应有的态度。
其次,“体育明星立人设”,在弘扬体育精神,推动体育事业发展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物质上,体育明星立人设带来的高曝光高流量推动体育投资行为的发生,最常见的就是体育明星接代言、上综艺。国家体育总局在《关于运动员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运动员广告收益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原则上需向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项目发展基金上缴15%,运动员输送单位20%。即在上端,体育明星活动收益能直接反哺体育事业。在下端,民众被体育明星的人设吸引而产生喜爱的情感评价,然后“爱屋及乌”这种情感被扩散到体育明星相关的体育活动甚至商业活动上。这便是美国心理学家桑代克提出的“光环效应”。“queen 文”郑钦文爆火出圈后,是无数人对网球项目的了解与关注,“天才少女”谷爱凌让自由式滑雪走进大众视野,“小胖”樊振东的同款球拍玩偶卖到断货。在体育明星的带动下,大众参与体育活动,助力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的同时,还促进大众体育消费的产生,进而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精神上,有良好社会形象、广泛社会影响的体育明星,能发挥榜样作用,弘扬正向价值观。爆火的“天才少女”谷爱凌的故事中出现不少新的精神内核,比如中西合璧的国际化风貌,自由不设限的教育成长理念,乃至“美”的定义。我们着重分析第三点美的定义。 “美”的定义权素来都掌握在娱乐圈和时尚圈手里,女明星是大众眼里美的具体投射,“少女感”“A4腰”“白幼瘦”也是美的模板。但谷爱凌跟这些词都不相干。“美应该是有力量、有自信,单纯为了漂亮不吃饭,三公里五公里都跑不了,没晒过太阳,这不叫美丽,因为这不健康。”很难说人们因为谷爱凌的采访,就从此接受了美的新定义,但是,从当时的网络舆论来看,旧的刻板标准显然正在被动摇。当人们看到社会所推崇的榜样的行为时,会因其崇高的社会地位与美誉度而趋向于这种行为,再加之社会鼓励与推崇这样的行为,受众便会从崇尚的意识形态逐步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到巴黎奥运会,古铜色皮肤,肌肉健硕的“queen 文”,被夸“太美”“充满女性力量”“真正的健康美”,冲上热搜,带动了一小波健身潮,再次印证体育明星的正向价值引领作用。
立足国际,体育明星们通过塑造独特的人设,成就了自己,也为国家赢得了荣誉。郑钦文的“Queen文”、刘翔的“亚洲飞人”、苏炳添的“中国飞人”、张怡宁的“大魔王”——这一个个响亮的称号,极大地激发了国人对体育的热爱与自豪感,也坚定了建设体育强国的信心,不仅让世界记住了中国运动员的名字,更深刻地映射出一个崛起中的体育大国的自信与力量。它们不仅助力中国提升了在国际体育中的话语权和地位,更在全球范围内传递了中国体育的崭新风貌和强国梦想。
以上,体育明星立人设绝不该被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