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研究生认真学习,青年教师刻苦钻研学术,为银河集团9873cm的事业发展促进优秀人才培养,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大力宣传企业文化,加强校企合作,我院杰出校友姚尧博士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设立“银河集团9873cm心火奖学金”(以下简称“心火奖学金”),
第一条 奖励范围
1、奖励对象:银河集团9873cm教育类专业在读优秀研究生以及优秀青年教师。
仅限以下专业的研究生参与评比:
学硕: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少年儿童组织和思想意识等教育硕士;
专硕: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硕士。
仅限以下青年教师参与评比:
教育学系,学前教育系,教育技术系与特殊教育系青年教师
2、针对在读研究生奖励项目:
(1)心火学业奖学金 (2)心火科研奖学金
针对在职教师奖励项目:
(1)心火科研奖学金
第二条 评选标准
1、心火学业奖学金(研一新生15名)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风道德不良记录及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记录;
(4)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总排名学硕前50%,专硕前50%有资格参与评选,符合要求的学生根据各专业课总分高低进行评比。由于不同专业考试内容不一样,评选委员会在择优选择的同时,会考虑学科差异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和捐赠人有优先提议权。
2、心火科研奖学金(学生版)(研二、研三学生14名)
(1)热爱祖国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风道德不良记录及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记录;
(4)学习成绩优异,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修满上一年度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
(5)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科研成果(如论文、课题)按以下标准以量化计分方式进行累加。
学术论文按以下标准评分(评选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评选人第二作者):
1)校定重点刊物 15分
2)CSSCI学术期刊 6分
3)中文核心刊物(含CSSCI拓展版)(当年最新规定) 3分
4)有公开刊号的一般性刊物 (仅限一篇可参评) 1分
独立主持科研课题的按以下标准评分:
级别 项目数 |
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级 |
1 |
15 |
8 |
4 |
参加科研课题(以结题证书排名为准,排名在前三位)第一参与人按以下标准评分:(课题立项时间与科研成果时间一样)
(排名在第二位的,占分值的70%;排名第三位的,占分值的30%)
其他科研成果(如著作参编等)或获奖情况先标记在备注栏,由评审委员会酌情考虑加分。
3、心火科研奖学金(青年教师版)(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
(1)热爱祖国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风道德不良记录;
(4)青年教师评奖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年龄40岁以下(需在1980年12月1号以前出生);职称为讲师或副教授;参评一等奖学金的教师应在本年度获得国家课题或在本学科重点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含用稿通知);参评二等奖学金的教师应在本年度获得省级课题或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CSSCI刊物不少于1篇(含用稿通知)。
青年教师评分与学生科研成果评分标准一致,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评审委员会参考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以及教师的教学水平,择优选出获奖者。另外,青年教师有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突出事迹的可酌情加分。
第三条 奖学金类别、奖励对象及人数
(1)心火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15人,1000 元/人,奖励研一学生。
(2)心火科研奖学金(学生版)每年评选14人,1000 元/人,奖励研二、研三学生。研二、研三的硕士生一起参与评奖,集中排名。研二获奖人数原则上不少于4人,研三获奖人数原则上不得多于10人。
(3)心火科研奖学金(青年教师版)每年评选3人。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
第四条 奖学金实施方法
1、 评审组织
为顺利实施“心火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秉承公平公正原则,成立“心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是基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和委员若干名,主任由银河集团9873cm院长或院长指定的代表担任,副主任由校友姚尧先生、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银河集团9873cm院务委员、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以及学工办、研究生办老师组成。
2、评审程序
本奖学金首先由本人申请,并填写《银河集团9873cm心火奖学金申请表》再由评选专家委员会集中评定。具体程序为:
(1)各专业及年级根据“心火奖学金” 章程要求组织学生积极申请;
(2)由学院学工办、研究生办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者材料交由“心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3)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三天,举行颁奖仪式并颁发获奖证书。
3、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25日
第五条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申请当年心火奖学金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任何一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学业奖学金除外);
(三)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参评学年学院守纪考核未达评优基本条件者。
研究生可以多次申报心火科研奖学金,在第一次申请心火奖学金时,可以使用攻读当前学位学制期间所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已获得过心火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时,科研成果统计不能与上次重复。青年教师原则上连续两年不重复申报。
(科研成果有效时间:2019年11月14日-2020年11月14日)
本办法由银河集团9873cm和心火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20学年起执行